| 陈川 (2008年10月24日) 同志们: 经厅党组研究,今天召开水利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传达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赵洪祝书记在浙江分会场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10年来厅属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重要指示。10月20日,中央召开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高度重视,分别召开常委会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赵洪祝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赵洪祝书记的重要讲话,为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厅属系统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纪委贺国强书记、省委赵洪祝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水利实际,讲四点意见。 一、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厅属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998年11月,中央颁布实施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规定》颁布实施十年来,厅属各单位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积极探索创新,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厅属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两手抓,把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普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总负责的意识,明确了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在部署年度工作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与本单位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厅属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执行责任制情况,基本形成了“抓一把手,一把手抓,抓班子,班子抓”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抓好责任分解,着力构建完善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根据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厅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每年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督促将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厅属系统各单位通过上下级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反腐倡廉责任,使基层党组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将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与水利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渗透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如在水利工作目标考核、水利“大禹杯”评比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在水利建设中,全面实行水利工程廉政合同制。各单位还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先进单位评比和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当中。建立健全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厅党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厅机关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关于不准发放咨询、评审等劳务费的规定等10多项廉政制度,为责任制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厅党组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则、党政领导干部任期暂行规定、干部交流办法,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在完善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近年来制定了省级水利骨干工程、滩涂围垦、堤防和海塘维护、农田水利与水土保持、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水利资金监督管理。在规范水利建设市场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工作的意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工程建设、滩涂围垦以及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设备采购招投标、监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 (四)强化检查考核,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几年来,厅属各单位坚持把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把单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把检查考核贯穿于责任制实施全过程。厅党组坚持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执行党风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考核,有力地推动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厅属各单位积极探索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制定比较规范的操作方案和考核量化指标体系,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近五年来,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共查处案件13起,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负起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厅属各单位党委、纪委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厅属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着力抓好四项重点任务: (一)坚持与水利中心工作结合,构建工程廉政保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三大保障体系,不断提高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实现“两个率先”,提高“三个水平”,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我省水利项目多,资金投入大,已成为政府和社会监督的重点。厅直属单位也有一些基建工程,工程发包及物资材料、图书教材采购等,都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必须紧贴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权力监控机制,实施全过程的防范和监督。针对当前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加强对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施工分包、物资采购、工程变更、资金使用、建设监理、质量监督、造价管理、工程验收等方面的管理,依法规范项目法人的权力运行,强化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制约监督。要建立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完善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行为。积极推行廉政合同、项目代建、会计委派、全程动态跟踪审计、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等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二)坚持与源头综合治理结合,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落实责任制,要针对发生的问题和漏洞,分析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厅属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工作细则》,抓紧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坚持用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干部人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投资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大力推进水利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水电资源、河道采砂资源开发权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水利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三)坚持与权力监督制约结合,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必须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为此,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党组(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配套的制度。完善厅属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厅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等制度,把监督寓于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落实责任制的根本标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规范行政行为。大力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对水利规费征收的监督检查,着力推进水利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开展大型灌区、水库和水利执法单位行风评议活动,抓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水利单位服务质量。 三、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三个环节,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是基础,责任考核是保障,责任追究是关键。这三个环节,既是执行责任制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标志。 (一)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厅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其相关责任,抓好责任落实。结合水利实际,责任的分解和落实要突出重点。资金密集、管理复杂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应作为关注的重点领域,项目审批、计划安排、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应作为关注的重点环节,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应作为重点责任人。通过合理分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考核。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必须始终把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责任制实施全过程,采用单位自查和上级抽查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廉政考核与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要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和办法,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保证责任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的结果应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挂起钩来,作为全面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各级党委每年都要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要求,省委决定从今年开始,将原来每两年进行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改为每年一次。在年底前,省委、省政府领导将带队对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在检查中结合定性评价开展量化考核。年底厅党组也将组织对厅属系统各单位、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希望厅直属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保障手段。只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才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厅直属各单位党委要重视责任追究,始终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工作来抓,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严格按照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追究办法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是全党的任务,是每个领导干部的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把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源头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厅属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成员都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参谋和助手作用,提出针对性强的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协助党委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同志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厅属系统的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使命,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水利中心工作任务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