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008-10-17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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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总站

 

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浙农水[2008]25号

 

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做好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建设

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现将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教[2008]2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评比条件,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水利、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自愿向省水利厅、财政厅申报,并报送申报材料。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查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筛选出3-5个符合条件的县级先进单位向水利部、财政部推荐。申报材料一式12份于10月24日前报送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教[2008]269号)

2、全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县级先进单位推荐审核表

以上附件见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com

联系人:

浙江省水利厅农水总站,吴加宁,电话:0571-87805101,

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王向群,电话:0571-87056574。

 

 

 

 

〇〇八年十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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