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高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资格预审公示 2008-07-31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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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高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资格预审公示

兰溪市高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资格预审入围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自2000年以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①中型及中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土石坝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中型以上水库土石坝工程;②单项合同大坝砼防渗墙(厚度≥40cm,阻水面积在6000㎡以上)施工业绩(须①、②均具备)。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中型及中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土石坝工程或新建中型及中型以上水库土石坝工程,或单项合同大坝砼防渗墙(厚度≥40cm,阻水面积在6000㎡以上)施工业绩。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5)、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规定,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7)、省外企业应向浙江省水利厅提出进浙安全生产管理备案登记申请,并经浙江水利网公示。
序号资格预审未通过单位未通过原因
 华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公示期 81日至 85
投诉电话:
        厅招标办:0571-89939470
        厅建设处:0571-87826617
        厅监察室:0571-8781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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