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水电、水务)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 今年是浙江省水利学会换届之年,也是省水利学会成立五十周年。根据《浙江省水利学会章程》有关换届选举的规定,经省水利学会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厅党组同意,在今年第四季度,浙江省水利学会将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同时举办省水利学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召开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是我省水利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学会会员的一件大事,也是新时期学会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举办省水利学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旨在回顾学会成立半个世纪以来发展壮大的历程,激励广大会员再接再厉,为我省水利事业再立新功。本着隆重、节俭、实效的原则,现将有关筹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内容:一是审议通过八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选举产生省水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及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等人选;二是表彰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会员积极分子;三是审议修改《浙江省水利学会章程》等。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还将举行省水利学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和九届一次理事会。 2、纪念活动主要内容:一是举行纪念大会,拟邀请领导、专家作主题报告和学术报告;二是出版纪念专辑,内容包括:学会发展历程回顾,重大学术活动及科研成果图片,学会历年大事记等,并收录五年多来我会会员获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的论文。 二、有关筹备工作 1、根据各单位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经省水利学会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省水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将由46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17名(包括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3名、秘书长1名)。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详见附件1),等额推荐省水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含副理事长)候选人,并于8月15日前报送省水利学会秘书处。按照《浙江省水利学会章程》规定和会员比例,经省水利学会八届七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为150人左右,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2、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会各项工作,省水利学会将表彰学会工作先进集体10个和会员积极分子30名。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会员积极分子的评选按照自下而上、公平公正的原则,学会工作先进集体以各市水利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为单位进行自荐和推荐(各市水利学会也可推荐下属县(市、区)水利学会),每单位限推荐1个;会员积极分子由各市水利学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在会员中推荐,各单位限推荐1名(工作先进集体和会员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和推荐表详见附件2),并于8月31日前报送省水利学会秘书处。 3、为编印省水利学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专辑,请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及时通知作者本人(获奖论文及作者详见附件3),并于8月15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slxh@zjwater.gov.cn。 召开浙江省水利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和举办省水利学会成立五十周年纪念活动是今年我省水利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水利部门、有关单位、各市水利学会及专业委员会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落实各项筹备工作。省水利学会秘书处要精心组织,综合协调,确保会员代表大会和纪念活动顺利举办。 联系人:省水利学会秘书处,徐庆南、陈 静;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438275; 邮箱:zjslxh@zjwater.gov.cn。 附件:1、省水利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名额分配 2、工作先进集体和会员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和推荐表 3、省水利学会优秀论文电子版征集清单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