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8年7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受浙江省水利厅委托,就《跨流域联合开发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SSJ/CG-20080701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好溪水利枢纽是省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之一,由缙云县的潜明水库和磐安县的虬里水库或者流岸水库组成,利益关系涉及金华市的磐安县、永康市和丽水市的缙云县。为保证有关各方的利益实现共赢,应本着共同参与、互惠互利、责权相当的原则共同开发好溪水利枢纽。本课题主要研究好溪水利枢纽的水量、权利(水权)、责任(投资)、利益(供水等效益)等的分配,提出联合开发建设、项目法人组建、股份设置、运行管理等联合开发方案,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并为其他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 具有咨询乙级资质并有类似工作经验的设计、咨询、科研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7月22日至2008年7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512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8月13日 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梅花碑7号浙江省水利厅2号楼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08年8月13日 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梅花碑7号浙江省水利厅2号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申请书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c)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d)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e)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f)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g)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h)其他资料。 2、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水利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58号金川宾馆5楼 联系人:吴伟华 联系电话:0571-87808746 传真:0571-87801502 |